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曲靖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0]10號文件)精神,現將師宗縣2010年認定教師資格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1、教育系統
(1)近年來剛參加工作,因種種原因未及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部分新錄用教師;(2)長期在教師崗位上不具備合格學歷,現已通過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應合格學歷,至今未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3)因工作變動,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學崗位上并取得相應的合格學歷,需重新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的人員;(4)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的人員;(5)證書遺失,需補辦的人員。
2、社會人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的師宗籍公民均可報名申請教師資格證。
二、申請教師資格的條件
1、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條件,按照《教師法》、《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規(guī)定,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分別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教師資格認定必備的思想品德條件、身體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按照《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認定教師資格的日程安排
1、報名地點:
(1)在崗教師在所任教學校報名,統一交師宗縣教育局;
(2)社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到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報名,統一交師宗縣教育局;
2、報名時間: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4)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填寫];(7)非師范專業(yè)人員,要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原件;(8)縣級及其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9)申請者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近照三張(自貼在表冊上);(10)各學校將報名人員材料在3月23日前上交教育局。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普通話合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埔陨袭厴I(yè)的和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人員,要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由縣教育局組織,2010年4月29-30日到縣教育局領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通知,2010年5月8-9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由市教育局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以市教育局通知為準。
五、資格認定及證書發(fā)放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由縣教育局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由市教育局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六、認定收費標準
按照《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師宗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聯系人:王家才
聯系電話:5757163
師宗縣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