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1.請于2016年8月31日前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送溫州檢驗檢疫局政工處接受資格初審。
(1)《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選調干部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3)具有公務員身份的證明材料(公務員登記表),具有會計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
2.經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職位比例為3:1。資格初審后,向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告知資格審查通過。
3.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