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擬面向本校公開招聘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輔導員1名,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本?,F(xiàn)有事業(yè)編制人員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
學生輔導員1名。
三、工作地點及崗位職責
工作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qū)
崗位職責:主要承擔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zh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恪守職業(yè)道德,辦事公正,作風正派。
(二)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工作踏實;善于與人合作,耐心細致;辦事效率高,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wù);有上進心,能吃苦耐勞;有主動開拓精神。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思維敏捷,處事練達;能獨立起草工作計劃、總結(jié)等文字材料。
(四)中共黨員,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學士或以上學位。
(五)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六)應聘人員在錄用后,第一個受聘期內(nèi)原則上不能應聘另一個新崗位,因工作需要調(diào)整受聘人員的工作崗位或組織推薦應聘高一級職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受理報名:可通過自薦、推薦應聘上述崗位。請應聘者將《中山大學公開招聘人員自薦(推薦)表》(請點擊下載),同時提交個人詳細簡歷(附學歷、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及有關(guān)證書的復印件)寄(送)至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劉老師收(南校區(qū)十友堂一樓111辦公室),電子版應聘材料請發(fā)至郵箱:670377171@qq.com。應聘材料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二)報名時間: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
(三)資格審查。
(四)面試。
(五)組織考察。
(六)報批。
(七)聘任。
六、聘后管理
對新聘用的干部實行聘任制,試用期半年。試用期間享受同職級待遇。凡經(jīng)確認的,聘期四年(含試用期)。
七、其他說明
若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需求,招聘單位可不確定人選,并可申請該崗位再次招聘。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中山大學南校區(qū)十友堂一樓111室
郵政編碼:510275
聯(lián)系人:劉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0-84112878
Email:670377171@qq.com
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