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消防支隊警力不足問題,全面做好昌平區(qū)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經區(qū)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職人員?,F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招聘崗位:消防文職崗位
2.招聘人數:33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北京市戶籍,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昌平區(qū)戶籍優(yōu)先考慮);
4.自愿從事消防文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能夠適應艱苦條件下工作,滿足經常室外作業(yè)需求;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并通過招聘文職人員的體檢;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2.精通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word文檔、excel表格使用,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語言表達、文件處理、文字材料綜合撰寫及處理能力;
3.年齡范圍22--35周歲(1981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4.同等條件下,計算機、通訊、語言文學、法學、行政管理、工程類等專業(yè)優(yōu)先。
三、招聘程序
(一)下載并打印報名表
報考人員登錄昌平人才網站(www.cprc.com.cn)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打印1份,并粘貼個人近期一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8日和2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30)
2.報名地點: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院內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科技園區(qū)白浮泉路18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資格初審方式: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5.報名須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
(1)填寫完整準確、并有本人在承諾書欄簽字的報名表(1份),報名時直接提交,不提供現場填表條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同一頁面上);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戶口是集體戶的,須提交本人頁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并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在報名時填寫了專業(yè)技術職稱等情況的,還要攜帶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
(三)準考證發(fā)放時間
擬定2016年2月19日-26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考生登錄北京昌平人才網(www.cprc.com.cn),點擊“消防文職人員準考證打印”打印準考證??忌柙跍士甲C照片粘貼處自行粘貼與報名表提交的同底版的1寸照片1張。
(四)考試安排
1.筆試:
(1)命題:由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統一命題;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地點和考場參加考試;
(4)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際國內新聞時事;公文寫作基礎知識、office辦公軟件基本操作方法;根據題目給定的資料和要求進行文字寫作;
(5)筆試題型:設客觀題和主觀題,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統一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選聘名額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為1:3;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半結構化面試。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人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依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政審人選,由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對人選進行政審。如遇體檢、政審不合格人員,將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2)體檢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3)體檢地點:昌平區(qū)中醫(yī)院南區(qū)(昌平區(qū)創(chuàng)新路星火街9號)體檢中心,體檢費自理;
(4)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業(yè)務培訓及公示:
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將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封閉式集中培訓,經培訓合格人員,最終確定聘用人員,聘用結果通過北京市昌平人才網向社會公布,公示時間為7天。
四、用工方式及工資待遇
1、采用勞動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消防支隊向社會購買服務,與有資質的合法經營且信譽良好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由勞務派遣公司與文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文職人員的實發(fā)工資約為3500元/月,并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給予相應績效獎金,最高為500元/月。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系統的任何崗位。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3.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考人員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聯系人:王警官 聯系電話:13701360234 89704732
咨詢時間:1月21日至27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7:00
昌平區(qū)公安消防支隊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