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主管部門同意,楚雄師范學院附屬小學面向全州公辦中小學公開招聘在職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語文教師
(二)數學教師
二、招聘人員范圍
楚雄州公辦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三、招聘教師資格條件
(一)熱愛小學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高尚。
(三)身心健康,儀態(tài)端莊,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所報崗位學科教學工作兩年及其以上。
對獲得縣級及其以上“學科帶頭人” “骨干教師” “優(yōu)秀教師” “優(yōu)秀班主任”榮譽稱號,參加所報崗位學科課堂教學競賽獲得縣級一等獎及其以上獎勵,有較突出的教育教學、教育科研成果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四)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普通話達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水平,能熟練使用現(xiàn)代教育信息技術設備。
(五)具有較強的專業(yè)素質,具備良好的教育教學基本功,有較好的口語表達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以及較強的班主任工作能力。
四、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應聘者本人持相關證件原件到楚雄師院附小現(xiàn)場報名,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12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010年6月20日下午5:00報名截止。
2.報名地點:楚雄師院附小工會活動室,聯(lián)系電話:3139394。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②個人簡歷、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計算機考試等級證、各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③半寸免冠近照1張。
4.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隨即參加面試(含才藝展示)。
5. 面試合格者,學校將于2010年6月22日以前電話通知本人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面試不合格者,不退還資料,不通知本人。不按通知時間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筆試
面試合格者于2010年6月26日下午2:30在楚雄師院附小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小學語文、小數學相關知識等。按筆試成績,分學科按招聘教師人數1:6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教學基本功考核人員,若參加相應學科筆試人員達不到3人,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
(三)課堂教學、教學基本功考核
學校將于2010年6月27日上午電話通知本人參加6月28日進行的課堂教學、教學基本功考核。
考核結束后,按課堂教學成績占80%、教學基本功成績占20%匯總為該教師綜合考核成績。
(四)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通知體檢(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按課堂教學、教學基本功、筆試逐項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擬招聘人員需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招聘資格,按綜合考核成績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考察。
(六)公示
由學校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楚雄師院附小網站及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組織與監(jiān)督
學校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成領導小組對招聘工作實施組織領導,并特邀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監(jiān)督電話:3133450 3139394)
六、其它事項
(一)經招考聘用且具有中級職務的教師,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低聘一級,低聘滿一年后,若學校出現(xiàn)中級職務空崗時,參與校內競崗。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和招聘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聘過程中的安全及費用自負。
此公告于2010年6月12日在楚雄州電視臺、楚雄州廣播電臺(滇中調頻臺)、楚雄州人事人才網(網址:http://www.cxrs.gov.cn/)、楚雄師范學院附屬小學網站(網址:http://www.yncsfx.net/)及校內同時發(fā)布。
此公告解釋權屬于楚雄師范學院附屬小學。
楚雄師范學院附屬小學
二0一0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