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明(護照、回鄉(xiāng)證或臺胞證)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xù),錄取通知書不得涂改,涂改后無效。
二、交費項目和標準
按政府規(guī)定,華僑、港澳臺學生執(zhí)行與內地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即在同一學校的學費標準一致,同等住宿條件下住宿費標準一致。
1、學費
⑴漢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類、法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yè)管理、工商管理類、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金融學專業(yè):4,560元/生·學年;
⑵英語、理工類專業(yè):5,160元/生·學年;
⑶醫(yī)學類專業(yè):5,760元/生·學年;
⑷藝術類專業(yè):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
⑴2014年學校繼續(xù)執(zhí)行華僑、港澳臺學生與國內學生按相同原則分配宿舍的政策。對宿舍有特殊要求的港澳學生,到校后可在房源允許的條件下自愿申請入住交流公寓。
普通學生宿舍,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隨機與內地學生混住,收費標準為900-1,200元人民幣/生·學年。(請先按1200元匯入學校銀行賬戶,入學后根據(jù)實際住宿標準多退少補。)
⑵交流公寓H、I座,到校后自愿申請入住,帶衛(wèi)生間,配空調、洗衣機等,收費標準為:雙人房8,000元人民幣/生·學年度;單人房12,000元人民幣/生·學年度。2014-2015學年度為2014年9月7日至2015年7月4日。2015年7、8月份的住宿費按月收取,雙人房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幣,單人房每人每月1,200元人民幣。
3、水電費按實際用量與政府規(guī)定收費標準計費。
三、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所修讀的公共必修課(公共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整合思維等)及專業(yè)必修課教材由學校統(tǒng)一訂購;第二學期起,所有的教材由學生選課時自行確定是否訂購。
四、繳費幣種、匯率與繳費方式
可以使用人民幣、美元、港幣繳費,美元、港幣按繳費當天中國銀行公布外匯買入價折算為人民幣。
學費和住宿費等款項直接匯入學校銀行賬戶;也可在報到時存入學校銀行戶頭(請在銀行回單空白處寫上學生姓名,持銀行回單到學校行政中心三樓財務處換取收據(jù))。
汕頭大學開戶銀行:廣東 汕頭 中國銀行汕頭大學支行
戶名:汕頭大學
人民幣賬號:628857760147
港幣賬號:715957750655
美元賬號:719857751347
五、可自帶臥具和各種生活用具,也可在校內商店購買。
六、報到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迎新接待點。報到時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6張備用(照片背面先寫上姓名和專業(yè)名稱)。
新生入學報到期間,學校分別在汕頭火車站出站口(含汽車客運中心站,9月7日)、汕頭汽車總站(9月7日)及廈深鐵路潮汕站(9月7日)設置“汕頭大學新生入學報到接待站”,安排車輛接新生到學校。
新生也可乘坐公共汽車到汕頭大學站下車?;疖囌?、汽車客運中心站(泰山路)有第6路公共汽車直達學校,中旅站(汕樟路)、華僑大廈站(長平路)有第39路公共汽車直達學校,汽車總站(潮汕路)有第17、39路公共汽車直達學校;廈深鐵路潮汕站有汕頭東線或汕頭西線高速直達專線班車到達客運中心站(泰山路)、中旅站(汕樟路)或汽車總站(潮汕路),新生可按上述方式轉乘公共汽車直達汕頭大學。
七、報到聯(lián)系單位:國際交流合作處,電話:+86-754-86502316;傳真:+86-754-82905320;電郵:icd@stu.edu.cn。
汕頭大學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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