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的大學生村官,2012年9月份續(xù)聘,于13年9月份考上定向事業(yè)單位(服務期滿,已有聘書),按政策現(xiàn)可以報考四類人員,但是地方上組織部門的公告貌似不可以報考,如果可以報考,請問在考試后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時候出具的是組織部門的證明還是直接可以用聘書作為證明來審核?
回復: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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