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內(nèi)蒙古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2013﹞63號文件精神和呼倫貝爾市教育局(呼教師字〔2013〕39號教師資格認定要求,結合我旗實際,2013年秋季我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教師資格認定是教師職業(yè)準入的關鍵,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保證,也是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必要條件。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是確保學校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職業(yè)道德素質以及業(yè)務素質、身體素質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教育局成立教師資格認定領導小組,各相關股室為主要成員,由人事股具體組織落實,人事股科員布和礎魯為專職工作人員,以確保2013年秋季我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地進行。
二、強化管理,細致服務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是一項細致的工作,在認定過程中嚴格堅持標準,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認定條件進行仔細審核。在認定過程中,耐心解答政策疑問,設立咨詢電話,做到服務周到、細致。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0日 —11月5日。
(二)非師范類院校畢業(yè)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時間:2013年11月10日。
(三)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四) 證書頒發(fā)時間:2013年12月20日—12月25日。
(五) 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網(wǎng)上報名的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wǎng)報后請用Α4紙雙面打印,本人在指定處簽字)一式兩份
3.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飘厴I(yè)證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非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復印件;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一式2份
8.體檢表1份(指定體檢醫(yī)院為新左旗人民醫(yī)院)
9.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紅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張。所提供照片必須與申報表、網(wǎng)絡上傳的電子版照片同一底版。報名時電子版照片上傳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
四、注意事項
1.申報人員須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日期進行,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申請視為本年度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2.申報人員在認定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新左旗人事股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滿達夫、布和礎魯。聯(lián)系電話號15334709145
五、組織機構
組 長:白振賢 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霍玉梅 教育局副局長
阿拉坦其其格 政府副總督學
阿拉木斯 教育局督導室主任
成 員 鄧鎖住 教育局教育局教師培訓中心主任
滿達夫 教育局人事師資股股長
美 榮 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股長
王艷玲 招生辦主任
布和礎魯 教育局人事師資股科員
圖 雅 教育局人事師資股科員
新左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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