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 | ||
本人材料 | 身份證 | |
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 | ||
學歷證 | ||
學位證 | ||
中學或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 | ||
職稱證 | ||
結婚證 | ||
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開具的具有10年以上職業(yè)學校教育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 | ||
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開具的具有3年以上職業(yè)學校副校長或5年以上職業(yè)學校教務處主任的任職經歷的證明材料 | ||
曾獲地級市以上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的證明材料 | ||
近3年內所主持的教育科研成果獲得地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獎勵的材料 | ||
個人簡歷 | ||
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已婚人員需提交配偶材料 | 身份證 | |
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 | ||
配偶為非廣州市常住戶口者提交 | 學歷證 | |
學位證 | ||
職稱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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