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小學的師資調配機制,全面貫徹以人為本,公平擇優(yōu)的管理原則,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推進我縣教育的發(fā)展,結合我縣教師調配的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縣外考調教師4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原華寧縣戶籍或配偶在華寧工作的在職中小學教師。
二、報名條件
1、工作表現(xiàn)好,教書育人,職業(yè)道德高尚,年度履職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現(xiàn)仍然從事相應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3、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證。
三、考調崗位及要求
招聘學校 | 招聘崗位 | 崗位要求 |
華寧縣第二中學 | 音樂1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現(xiàn)任相關學科教學,有初級中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
華寧縣第十中學 | 物理1人 | |
華寧縣第七中學 | 英語1人 | ??萍耙陨蠈W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寧州鎮(zhèn)中心校 | 語文1人 | ??萍耙陨蠈W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四、考調程序
堅持逐級審批,統(tǒng)一考調的原則。
1、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學校研究同意后,并報當?shù)乜h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2、申請人如實填寫《教師考調報名登記表》,由現(xiàn)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完備后,同時持考調申請到我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交驗材料:《教師考調報名登記表》、考調申請、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相片2張。
3、資格審查。縣教育局根據(jù)調動條件審核通過后,由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tǒng)一組織考試??荚囃ㄟ^后進行組織考察,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和考察的情況決定是否選調。
4、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經(jīng)縣招考領導小組同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
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考調。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1日至12日。
2、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7月13日上午領取準考證。
聯(lián)系電話:0877-5011263。
3、收費。每報考人員交筆試費100元。
(二)考試。
本次考調不再組織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人員,卷面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
1、筆試時間:2013年7月14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分科目考試:①教育教學理論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管理相關知識),卷面分100分。②基礎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時事政治(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卷面分100分。
六、工作紀律
報考者須留下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整個考調工作期間,在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發(fā)出各項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請報考者自覺遵守。
七、本公告由華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華寧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