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從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在基層工作,后中斷的,算是2年工作經驗嗎?盼速回!萬分感激!
回復:考試公告原文:
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在各類企業(yè)、社團組織及在農村或城市社區(qū)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及在縣(含縣)以下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畢業(yè)后就業(yè)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xù)深造,并于2009年畢業(yè)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guī)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yè)或待業(yè)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未滿1年的,如在1年內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6月及以后解聘的人員,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員,則沒有1年工作經歷)。
部分招考職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層機關連續(xù)工作經驗,這類職位定向招考縣級及以下機關的在職公務員,要求機關公務員工作經驗不能中斷,同時要求任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公務員)的時間為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
基層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舉例:
例1、2008年7月參加基層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
例2、2008年8月參加基層工作至今,只算2009年的1年
例3、2007年12月參加基層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2007年那1個月不足半年,不計)
例4、2007年12月參加基層工作至2008年3月,然后中斷工作,2008年10月重新參加基層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1-3月算3月+10-12月算3月,合計6月)+2009年1年=2年
以上四例,其余請大家舉一反三
另:基層工作經歷需要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員可從有關網站下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填寫蓋章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