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jù)民航發(fā)展需要,經國家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簡稱民航局)批準同意,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航)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簡稱北航)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簡稱民航飛院)委托,2013年計劃在福建省高中畢業(yè)生中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50名,學制本科4年,畢業(yè)后獲得學士學位。其中:北航錄取30人(文科5人、理科25人);民航飛院錄取20人(文科5人、理科15人),生源性質系南航定向委培學生(公費)。飛行學生畢業(yè)后將被分配到南航各分、子公司飛行單位。北航及民航飛院委托南航招飛中心組織實施招飛各項工作。為了更好的完成招飛工作,請貴院給予大力支持。現(xiàn)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3年福建省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應、往屆男性高中畢業(yè)生(文史類、理工類兼收),外語僅限英語。
(二)招生條件
1、符合2013年高考報名條件。
2、年齡十六至二十周歲(截至1993年8月31日);未婚。
3、身高:168厘米以上;左右眼裸眼視力均不低于0.5(環(huán)形C字表,約相當于E字表的4.7);體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學生體重標準;無家族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無HBsAg陽性等體檢要求。
4、符合民航招飛體檢鑒定醫(yī)學標準和背景調查要求。
(三)招生安排
報考飛行技術專業(yè)考生的招飛選拔程序為:報名推薦預選初檢體檢鑒定-+背景調查_+文化考試(即高考)一考后體檢復查_÷錄取+入校身體復查。招飛工作嚴格按照民航局頒發(fā)的《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yè)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執(zhí)行,由南航招飛中心組織實施。
1、報名推薦
2012年11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在所在中學報名,學校審核推薦并填寫《報考飛行學院學生名冊》(該名冊的電子版可在南航招飛網job.csair. com秀行櫨頁紹膨首頁中的高尹學籍集繕農名群板中下載),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將名冊匯總到各市招生辦及南航招飛中心。各校請?zhí)峁┮幻撠熇蠋煹穆?lián)系方式。在11月25日前未及報名的同學,可以在預選初檢當天,進行現(xiàn)場報名。
2、預選初檢和體檢鑒定
A、南航將在省內設置多個預選初檢點。預選初檢和體檢的具體安排將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通知各市招生辦及相關學校,并于11月27日在南航招飛網(http://job. csair. com)上發(fā)布。
B、請各學校組織學生按時參加預選初檢。
C.預選初檢合格的學生,統(tǒng)一參加體檢鑒定。體檢鑒定包括體檢、復檢和錄入飛行院校后的復查。
D.體檢時學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2張證件照片。
3、體檢后對合格的學生進行背景調查。
(四)高考和錄取
1、飛行技術專業(yè),屬提前批錄取,體檢、背景調查合格的學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必須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欄填報,若未被錄取亦不會對其他志愿產生任何影響。
2、錄取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的政策精神,根據(jù)南方航空公司在福建省計劃招飛人數(shù),從符合招飛條件的考生中,按高考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錄取,且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民航局規(guī)定的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2012年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高考總分:二本線下調16%、英語:85分),由于2013年度的招飛學生將被分別送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或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故排名靠前的同學將獲得優(yōu)先選擇權。
3、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或徇私舞弊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取得北航(或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籍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學習、身體、技術等原因停飛者,可轉入北航飛行學院(或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二專業(yè)民航機務維修專業(yè)(本科)繼續(xù)完成大學學業(yè),但南航不負責畢業(yè)分配。
聯(lián)系人:陳振堅 王宇
聯(lián)系電話:020-8612349802 0-86123442
傳真電話:020 - 86124035020-86631175
電子郵箱:zhaofei@csair. com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機場路2 7 8號南航招飛中心;郵編:5 014 06
南航招飛網網址:http: //job. csair. com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飛中心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報考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飛行駕駛行業(yè)對其從業(yè)者有著嚴格的身體條件要求,下面列出參加招飛必須具備的身體條件,供大家對照參考:
1.身高不應低于168厘米。
2.體質指數(shù)( BMI)不應>24或<18.5。注:BMI=體重(kg)/身高(M)2。
3.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C字表)不低于0.5;不應有角膜屈光矯正手術史;不應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視,不應有嚴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應有精神障礙、癲癇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應有惡性腫瘤,以及可能惡變或可能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
6.不應有傳染性疾病,不應為艾滋病病毒( HIV)攜帶者。
7.不應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陽性。
8.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骼、關節(jié)、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后遺癥及功能障礙。
9.不應有心血管系統(tǒng)疾病,血壓收縮壓不應持續(xù)低于90 mmHg或高于等于140 mmHg;舒張壓不應持續(xù)低于60 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10.不應有消化系統(tǒng)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后遺癥。
11.不應有泌尿系統(tǒng)疾病及其病史,不應有泌尿系統(tǒng)結石。
12.不應有呼吸系統(tǒng)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如:肺結核。
13.不應有血液系統(tǒng)疾病及其病史。
14.不應有免疫、內分泌系統(tǒng)及新陳代謝疾病及其病史。
15.不應有傳染性、難以治愈或影響功能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
16.不應有影響咀嚼及發(fā)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應有嗅覺和聽力喪失。
《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學生名冊.doc》來源于建陽教育信息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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