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關于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具體要去哪里里出證明,是服務地,還是戶籍所在地。還有就是各項目主管部門指的是哪些部門,?急啊,望老師指導。
回復:政法干警考試嗎?由服務地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特崗教師經服務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大學生村官經組織各縣(市)委組織部同意,三支一扶經人社部門同意,西部志愿者經服務單位及團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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