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陽區(qū)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建陽區(qū)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各確認點: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通知》(閩教師〔2017〕75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20〕27號)《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20〕40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做好2020年我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注冊對象
1.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新任教師;
2.被暫緩注冊后達到定期注冊條件的教師;
3.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的在崗教師(須簽訂聘用合同,且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一年及以上)。
4.其他符合注冊條件未參加注冊的人員。
二、時間安排(全市統(tǒng)一時間)
(一)網(wǎng)報時間(2020年9月23日-10月15日,其中10月1日-8日系統(tǒng)維護,網(wǎng)站訪問和確認用戶功能關閉)
1.由確認點(單位)通知本確認點(單位)注冊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右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或“定期注冊”欄目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網(wǎng)上申報流程(共八步,其中第五步選擇確認點應選擇申請人所在學校歸屬的確認點名稱)填寫相關信息。填寫后,注冊系統(tǒng)生成PDF《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
2.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3.申請人本人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上簽字后(注冊申請人對申請表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附上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一式1份),統(tǒng)一交給所在單位具體經(jīng)辦人集中。
(二)現(xiàn)場確認(2020年9月23日-10月20日)
現(xiàn)場確認工作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把關,確認點的系統(tǒng)賬號由縣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設置發(fā)放。
申請人所在單位要嚴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guī)則》要求,根據(jù)教師資格證書、師德表現(xiàn)、年度考核等情況,對教師是否具備注冊條件進行審核,并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的信息及提交的申請材料逐一進行核實確認(所有復印件采用A4復印,并有“學校審核章”)、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按提交材料清單的順序裝訂成冊入袋。單位確認完成后,填寫《南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注冊人員統(tǒng)計表》(見附件2)、《南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不合格等人員花名冊》(見附件3),并將表格報送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
網(wǎng)報和現(xiàn)場確認具體操作步驟詳見(南教人〔2018〕20號)附件。
(三)初審(2020年10月21日-11月10日)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單位報送的注冊材料進行初審。注冊機構組織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擬注冊的人員,初步提出注冊合格、暫緩注冊、注冊不合格的注冊結論建議,并將注冊結論建議發(fā)至申請人所在學校(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者,根據(jù)注冊建議給出初審注冊結論,并填報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示期間存在有異議的,由注冊機構組織復查,并按復查結果給出注冊結論。
(四)復核(2020年11月11日-11月18日)
南平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qū))注冊機構的初審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
(五)終審(2020年11月19月-12月18日)
省教育廳(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終審。
(六)發(fā)放注冊貼(終審結束后)
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fā)放“注冊貼”(樣式見教資字〔2014〕13號附件4)。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申請人的兩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的“注冊機構意見欄”分別加蓋注冊結論章(樣式見教資字〔2014〕13號附件2),一份存入其人事檔案,并在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證書附頁(或備注)粘貼“注冊貼”(樣式見教資字〔2014〕13號附件3),另一份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注冊機構)歸檔保存,同時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填報注冊結論及相關信息。
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外,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將在以上時間段面向定期注冊申請人和定期注冊機構開放,每天開放時間為7:00-24:00。各地開展定期注冊的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安排,并通過官方網(wǎng)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三、注冊材料
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guī)則(試行)》(閩教師〔2017〕64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網(wǎng)報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信息填寫,如證書上未體現(xiàn)任教學科的,網(wǎng)報就選擇“無”;證書上任教學科為其他、外語、政史等學科的,網(wǎng)報可選擇相對應學科;證書信息有錯誤或不規(guī)范的,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變更后的信息填寫。
2.無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學人員,所在學校應將人員名單上報至當?shù)刈詸C構,由注冊機構統(tǒng)一錄入注冊系統(tǒng),并作出無教師資格結論。
3.有關學歷方面的填寫,嚴格按學歷證書上的相關內容查找選擇,如原畢業(yè)院校現(xiàn)在被撤銷,系統(tǒng)里找不到的,可自行添加畢業(yè)證書上的院校全稱,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一致。
4.教師職稱(職務)的填寫,屬中小學系列的,按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后的要求填寫,如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
5.本單位聘用起始日期的填寫,按聘任書或簽訂合同上的時間填寫。
6.所在單位的填寫,按學校公章上的全稱填寫。
7.《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定期注冊條件具備情況”由所在單位填寫。符合首次注冊條件的,均填寫“具備”,對不具備的條件需簡要注明原因。
8.“注冊機構”指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點”指各校(園)。
附件:1.2020年南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人員統(tǒng)計表
2.2020年南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不合格等人員花名冊
3.2020年南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合格人員花名冊
南平市建陽區(qū)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jyszfw.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0507167379840004&siteId=106373655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