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關于在全國選調17名公務員的公告
為了充實基層警力,充分發(fā)揮公安機關職能,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更好地服務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結合工作實際需要,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將在全國范圍內選調17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17人,其中,選調的女性公務員不超過選調公務員的15%。
二、選調對象:全國公安系統(tǒng)在職在編民警或全國范圍內符合入警條件的在職在編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備錄用人民警察的身體素質、政治素質等基本條件;
(二)在職在編已轉正定級且進行過公務員登記,人事檔案材料完備且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公務員;
(三)工作年限要求:新招錄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參加工作滿5年(2014年8月及以前參加工作);非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參加工作滿3年及以上(2016年8月及以前參加工作);
(四)榮獲州(市)黨委政府及以上工作表彰、縣(區(q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此次選調人員統(tǒng)一分配到基層一線部門工作,必須服從分配;
(六)選調在職民警應符合以下條件:科級民警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初始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科員級民警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初始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從警5年的在編在職民警可以適當放寬條件;
(七)選調在職公務員(含森林公安局民警、司法警察等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符合以下條件:科員級公務員年齡29周歲及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級公務員可放寬年齡至34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區(qū)內選調: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區(qū)外選調:科級公務員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初始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科員級公務員初始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符合入警條件的在職公務員,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調:
(一)涉嫌違法、違紀,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二)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公務員有應當回避情形的;
(四)其它不宜辦理調動情形的。
五、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至 9月3日。
六、報名地點: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政治處(南樓305辦公室)。
七、報名形式:符合入警條件的在職公務員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保山市外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限內采取快遞方式先行報名,并于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報名材料特快專遞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政治處305辦公室,郵編:678000,聯(lián)系人:張警官 18987536366、濮警官18887557007,聯(lián)系電話:0875-2199677、0875-2122851,信封上請注明“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選調報名”字樣。)
八、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現(xiàn)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2019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選調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由本人所在單位政工部門出具現(xiàn)實表現(xiàn)并加蓋公章,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3張。
九、選調程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察、政審、體檢、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和辦理選調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附:《2019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選調人員報名表》(可在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網(wǎng)頁上下載)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
2019年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