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2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貫徹落實“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現(xiàn)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推動我校研究生招生內涵式發(fā)展為目的,以保證質量、激發(fā)學院培養(yǎng)活力為導向,以優(yōu)化生源結構、服務需求為重點,依法依規(guī)開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應根據培養(yǎng)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目標及生源特點制定復試辦法。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審定學校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統(tǒng)籌開展學校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等聯(lián)合組成招生工作紀律督查組,加強對復試錄取過程的檢查和監(jiān)督。
(三)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成立院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確定博士研究生復試實施辦法、調劑需求、擬錄取名單等,指導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四)各培養(yǎng)單位按照學科(專業(yè))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在院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組織復試。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應包含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家。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組長,另設秘書一名。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負責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的登記、復試記錄表的收驗、上交等工作。
(五)復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音頻視頻檔案由各學院留存?zhèn)洳椤?/p>
(六)實施“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的單位,嚴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實施。
三、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云南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考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考生(以下簡稱思政骨干計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以下簡稱少干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
英語不低于50分;專業(yè)課不低于60分;總分不低于175分。
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可在學校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學科建設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相關專業(yè)(或導師)進入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要求或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各學院確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或復試比例應在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中公布,同時應做好復試考生的通知工作。
考生須主動、及時關注學校和各培養(yǎng)單位公布的相關通知及復試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未獲知復試信息或錯過復試時間導致不能復試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做破格復試。
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制訂并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各培養(yǎng)單位工作實施辦法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調劑信息、復試等環(huán)節(jié)具體規(guī)定。相關辦法或實施細則確定后,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培養(yǎng)單位應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guī)范。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
(三)復試試題及答案管理
各培養(yǎng)單位要參照初試命題工作管理規(guī)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但不限于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四)保證考生咨詢與申訴渠道暢通
各培養(yǎng)單位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lián)系部門、電話號碼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五、調劑
經報考導師、申請調劑導師及其所在博士培養(yǎng)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相近專業(yè)缺少生源的導師進行復試。
(一)調劑要求
1.限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外??忌暾垺?/p>
2.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內進行(專業(yè)代碼前四位一致),考生必須符合《云南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達到申請調入學院復試成績要求和其他調劑要求。
5.申請時間應符合我校調劑通知的要求。
6.“思政骨干計劃”和“少干計劃”不接收調劑。
(二)調劑程序
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應根據導師上線生源情況,確定本單位調劑要求,準確及時答復考生咨詢或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
申請調劑的考生須下載填寫《云南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調劑申請表》(從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相關學院,經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列入所在學院的復試名單。
第一志愿上線的考生若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yè)(導師),且已通過學院審核,將不得列入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導師)復試名單。每名考生只能參加我校一個專業(yè)(導師)復試,否則不予錄取。
六、復試工作實施
(一)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之前,必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單位(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須委派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
1.根據考生的《復試信息核對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用于錄取后辦理銀行卡交納學費用)。
擬報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請?zhí)峤慌c單位簽字蓋章的《定向培養(yǎng)合同書》(從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下載”中下載,雙面打印,一式三份)。
2.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從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無學習或工作單位考生應由檔案所在單位提供。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應說明具體情況,經培養(yǎng)單位同意后可暫不提供,待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再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發(fā)送人事調檔函,調取個人檔案進行認真審閱,對閱檔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對于進入復試的“少干計劃”考生,相關博士培養(yǎng)單位須核查其《報考2019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內,擬錄取考生須提交《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xié)議書》。)
4.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培養(yǎng)單位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復試內容
1.學術水平考查
復試小組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申請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復試程序要規(guī)范,要有現(xiàn)場記錄、成績和評語。若復試小組認為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安排復試。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復試小組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考生在復試期間須按時參加云南大學校醫(yī)院體檢,體檢不符合要求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形式
復試以面試、筆試等方式進行,具體可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確定。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四)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包含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等,各部分成績權重以及合格線由各學院確定。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為30%~50%,具體由各學院在此范圍內確定。
3.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復試成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
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五)復試結果公布
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應于本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報送研招辦,由研招辦審核后予以公布。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七、復試費用及體檢相關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由各培養(yǎng)單位在復試前收取。
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參加我校校醫(yī)院體檢。我校研究生體檢費為165元/人。
體檢地點:云南大學東陸校區(qū)校醫(yī)院(昆明市五華區(qū)翠湖北路2號云南大學東陸校區(qū)東北門旁)。
體檢時間:2019年6月1日~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體檢注意事項:
(1)請持身份證原件參加體檢,并交一張小一寸照片(請考生自帶筆填寫體檢表格)。抽血盡量于上午完成,如需在下午抽血,請于9點以后禁食。體檢前三天要注意飲食,宜清淡,多飲水,不要進食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不要吃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藥物,勿食豬肝、豬血等含血性食物。
(2)體檢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體檢結果。
(3)體檢當日,請著寬松的服裝,不要穿連衣裙、連褲襪,勿戴隱形眼鏡,勿穿有金屬扣子之內衣褲,勿攜帶貴重飾品以免影響放射檢查。
(4)體檢中,如有需要復查的項目,工作人員會在收表時或體檢后電話通知,請保持手機暢通。
體檢中心電話:0871-65033523
八、錄取
根據各專業(yè)及導師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原則
1.各博士培養(yǎng)單位應按照各專業(yè)各導師復試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同一導師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時包含調劑考生,應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2.“思政骨干計劃”考生、“少干計劃”考生須按照報考學院的具體要求參加復試,錄取原則以《云南大學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云南大學2019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準。
(二)信息公開
錄取工作結束后我校將在研究生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計劃調整
學校將按照《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導師“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擬錄取情況、一志愿考生生源、學科建設情況及培養(yǎng)質量等因素調整招生計劃。
(四)其他
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調劑要求,違紀作弊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申訴渠道
電話:0871-65033837(研招辦),0871-65033908(紀檢監(jiān)察)
電子信箱:yuyzb@ynu.edu.cn
部門: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學呈貢校區(qū)明遠樓303
郵編:650504
十、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