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成績
考生請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http://www.xmpta.com.cn)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分組
1、時間:2018年1月 3日—1月 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錫盟勞動大廈二樓視頻會議室
3、分組: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嚴格按照資格復審分組安排,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
2018年1月3 日
上午:報考以下地區(qū)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阿巴嘎旗3個崗位;蘇尼特左旗3個崗位;正藍旗2個崗位;蘇尼特右旗10個崗位;西烏珠穆沁旗12個崗位;烏拉蓋管理區(qū)6個崗位;鑲黃旗5個崗位;太仆寺旗14個崗位;
下午:報考以下地區(qū)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東烏珠穆沁旗18個崗位;多倫縣31個崗位
2018年1月 4 日
上午:報考以下地區(qū)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語文69個崗位;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語文(項目生)3個崗位;
下午:報考以下地區(qū)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體育18個崗位;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體育(項目生)1個崗位、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數學27個崗位、錫林浩特市漢授小學數學(項目生)1個崗位;
(二)資格復審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請于2017年12月26日09:00至2018年1月4日17:00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2.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2017年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生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在錫盟外的錫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錫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錫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5.以上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6.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7.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實情況、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程序
1.考生持《報名表》在會議室門口領取資格復審表和順序號。
2.考生按順序進入會議室,填寫資格復審表的相應內容,等待資格復審。
3.考生按順序號,攜帶相關材料到相應資格復審席進行資格審查,待全部項目資格審查通過,復審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8278199(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8268941(錫盟教育局)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479-8235702(錫盟人才資源開發(fā)中心)
舉報電話:
0479-8109925(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8263200(錫盟教育局)
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錫盟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