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關于公開考調州接待服務中心
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保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高效運轉,擬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州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考調名額及崗位
擬考調工作人員5名。詳見《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考調州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考調范圍
詳見《一覽表》(駐村第一書記考調后要繼續(xù)擔任第一書記至任期結束)。
四、考調資格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勤奮敬業(yè),清正廉潔,甘于奉獻。
2.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報考者的年齡、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10月25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不參加此次考調。
2.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3.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4.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5.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報考者需本人到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科(州委辦綜合樓三樓)報名,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攜帶材料:
(1)縣(市)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2份,貼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4)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黨校學歷除外)。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6)從事政務接待工作時間的單位證明1份。
(7)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自愿放棄身份的承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高職低聘的承諾。
(8)年度考核相關證明材料。
在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規(guī)定時間內不補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科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達不到5:1的,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作適當調整,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削減或取消考調職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5.領取準考證:2017年11月10日工作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考試
本次考調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2017年11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考調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額2 名確定體檢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再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及內容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公布(以下若進行遞補的均按此程序進行)。
體檢按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進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額2名確定考察人選。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五)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正式考調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七)調動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貧困村第一書記按照脫貧攻堅不脫貧、不脫鉤的要求,在任期內第一書記崗位不作調整。
(八)遞補
因體檢、公示、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須經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
(九)考調信息公告方式
筆試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都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公示、通知。報考者應及時、主動到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查詢或撥打咨詢電話了解考調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考調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本公告由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3866995
監(jiān)督電話:0834—3865876
附件:
1.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考調州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考調州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涼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