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林州市委巡察機構、林州市人民法院、林州市委黨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市委巡察機構15名、市法院11名、市委黨校3名。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三、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4、具體崗位及要求見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
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6)林州市管理的在崗“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省“5111”工程和“369”特招特崗選拔的高等醫(yī)學院校畢業(yè)生等;
(7)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8)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紅旗渠網、紅旗渠報、紅旗渠廉政網等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招考期間,所有招考公開信息一律通過上述渠道發(fā)布,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隨時關注網站上的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
(二)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至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黨政綜合樓8號樓二樓8207室(人大常委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提供信息和材料應準確無誤、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一
經發(fā)現即取消招聘資格。
4、報名所需資料:
報考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林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林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各三份。表格可從相關網站下載,正反面打印。
(2)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攜帶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4張。
(十)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一)試用及辦理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己瞬缓细竦?,取消聘用。
五、領導與監(jiān)督
為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jiān)督檢查,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咨詢電話:
市紀委、市委巡察機構:0372-6166301、6166021
市法院:0372-6162013、6162021
市委黨校:0372-6812850
市委組織部:0372-6166331
3、林州市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中共林州市委組織部
中共林州市紀委
林州市人民法院
中共林州市委黨校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