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2號)和學校《關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師大研〔2017〕13號)精神,現(xiàn)將2017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下稱“基本分數要求”)及錄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分數要求
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我校2017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為:外國語成績不低于52分,每門業(yè)務課成績均不低于60分。
各有關學院可結合學科和專業(yè)實際及學院招生指標,對擬錄取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提出更高的要求。學院的基本分數要求須經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跨學院的經一級學科指導委員會)研究通過后對外公布。
二、錄取工作
請各有關學院根據基本分數要求,按照學?!蛾P于做好2017 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開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錄取工作。
三、信息公開
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
四、其他
1.所有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通過后取得錄取資格。
2.請有關學院于5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1)《2017年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審批表》(有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學院分管領導簽字和學院蓋章);(2)考生報考材料。
復試錄取的相關記錄、試卷、成績表、錄音、錄相、擬錄取承諾書及其它材料由各學院留存三年備查。
3.其他事項請詳閱學?!蛾P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學院通知。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