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提高辦事效率,方便廣大考生,現(xiàn)再次安排集中辦理201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辦理對象
2016年在武漢市直報名點或市屬各區(qū)報名點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且考試成績合格,尚未辦理證書的人員。
二、集中辦理時間
集中辦理時間安排為:2017年4月25日~5月5日(雙休、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集中辦理時可即辦即取,“一站式”辦結。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及時領取資格證書。
三、辦證地點: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點(漢口江岸區(qū)黃孝河路5號,武漢市公務員局旁一樓大廳,育才幼兒園旁)。
乘車路線:7、68、524、533、608、716、724、805、808、809、290等路公交車在黃孝河路花橋一村或解放公園路金色華府站下車后,步行100米即到;地鐵三號線、六號線香港路站(E出口附近)。
四、資格審查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31號令)相關規(guī)定和原人事部印發(fā)的《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1996〕52號)要求,將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與辦理證書時間地點相同。
五、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2、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表格須用A4紙張打印,粘貼一寸登記照片,表樣附后)。
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片:一寸2張、二寸1張。
考生辦理報考資格審查時,所有證件、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凡持復印件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不予受理;持高中畢業(yè)證辦理資格證書的,需通過教育部“學信網(wǎng)”查驗學籍信息;如考生學歷證書有遺失、損毀或難以辨識的,請先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認證手續(xù)后,再辦理資格證書。
六、特別提示
1、“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填寫《代辦委托書》(表樣附后)后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托人辦理資格證書時,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辦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并帶齊考生應提交的全部證件,方可代為辦理。
2、2015年以前在我市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成績合格未領取證書的人員可到辦證地點預約辦理(預約辦理不承諾“一站式”辦結)。
3、其他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微信公眾號。
特此通知。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
武漢市會計考辦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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