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jù)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總體工作要求和安排,現(xiàn)將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guān)要求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3日(周四)上午8:00-12:00。
二、測試地點
校本部教學館605、606、607、608教室(詳細安排見附件1)。
三、測試要求:
1.請測試人員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及五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評分表》(附件2);
2.按照測試人員分組序號及測試時間(附件1)于考前20分鐘到考場外安靜侯考,請仔細閱讀考生須知(附件3);
3.測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其中試講時間為10分鐘,面試時間為5-10分鐘,試講內(nèi)容由申請人按照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自選;
4.試講時不使用多媒體,必須有板書。
四、其他要求
1.請各單位于4月12日之前,按單位到學校財務(wù)處交納測試費用,并將繳費收據(jù)的復印件交至人事處師資科。(按省物價局《關(guān)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繳納240元/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考試費。)
2.請各單位務(wù)必及時通知已申請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教師按時參加測試。
(聯(lián)系人:唐琬瑜,聯(lián)系電話:648706)
人事處
2017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