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職(崗)位選調(聘)計劃數或取消該職(崗)位。
(3)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職(崗)位,將于2月16日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x.gov.cn)公布,報考該職(崗)位的考生,可在2月17日到縣人社局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崗)位。2月18日將公布核減招考計劃數的職(崗)位。
2017年郴州市桂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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