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灌云縣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好后并粘貼2張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 應聘人員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未就業(yè)者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yè)者提供)、相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本人現(xiàn)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