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計劃招募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募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取消該崗位招募計劃,調整招募計劃分配名額。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進行面試。面試統一用漢語回答。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內容。面試以百分制進行評分,考生面試成績?yōu)楦魑豢脊偎u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當場公布成績。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