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博士學歷或學位 |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 |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附件3,下同) | 博士學歷或學位 |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碩士學歷或學位 | 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 |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 | 碩士學歷或學位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 | 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 | 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大學??茖W歷 | 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 | 大學??茖W歷 | 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 ||||
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 ||||||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且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 ||||||
經(jīng)濟 | 中級 | 取得經(jīng)濟專業(yè)初級資格 | 中專 | 從事經(jīng)濟工作滿10年 | ||
不限 | 大學???/TD> | 從事經(jīng)濟工作滿6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經(jīng)濟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經(jīng)濟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jīng)濟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 | 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 |||
一、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二、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參加經(jīng)濟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參加考試報名。三、專業(yè)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通過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3、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不限報考條件,考生無需準備考后網(wǎng)上審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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