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難免出現一些差錯,由于各種原因的存在,在制證、記賬、編表的過程中往往會發(fā)生一些錯誤。發(fā)現記賬錯誤時,根據賬簿錯誤的具體情況,可采取三種不同的更正方法:
(1)劃線更正法。
凡在結賬前發(fā)現賬簿記錄中文字或數字錯誤時, 可采用此法。更正時,在賬簿中錯誤文字或數字上劃一紅線,以示注銷。劃線時,要劃去錯誤數字的整個數碼,不能只劃去其中個別數碼。然后,在紅線上方空白處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更正人員在更正處旁邊蓋章以示負責。
(2)紅字更正法。
當記賬憑證中使用會計賬戶錯誤,或借貸方向錯誤,或金額記錄錯誤,并且已經登計入賬從而造成賬簿記錄錯誤的情況下,可采用此法。更正時,首先,填制一張內容與錯誤憑證完全相同而金額是紅字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注明“更正××號憑證錯誤”,并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計入賬,沖銷原有的記錄;然后,再用藍字填制一份符合經濟業(yè)務內容的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計入賬。
(3)補充登記法。
記賬以后,雖然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賬戶沒有錯誤, 但所填金額小于應填金額時,可采用此法。更正時,按照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計入賬。這樣,就補記了少記的數字,使全部金額符合實際。采用此法時,須在補充記賬憑證的摘要欄內注明補充哪個月的哪一號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