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與考察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xiàn)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資格復審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公示
對經(jīng)資格復審、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肅寧縣陽光網(wǎng)站(www.snyg.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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