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人選確定。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nèi)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具體地點、時間、采取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詳見面試公告及面試準考證。
公布面試方案。2016年10月9日在人社局網(wǎng)站、行政服務中心公示欄公告面試方案。
綜合類、醫(yī)學類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師類人員采用說課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均為6分鐘。
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面試。個別招聘人數(shù)較多的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jù)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
個別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題本的所有人員的有效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考生須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到涉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人社局窗口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每10人為一組于當天當場統(tǒng)一公布。
總成績評定
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分數(shù)×60%+面試分數(shù)×40%=考生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5日內(nèi),在人社局網(wǎng)站、行政服務中心公示欄公布總成績。
2016年11月3日在人社局網(wǎng)站、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公示欄公布進入體檢考生名單、體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