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人社局負責對選調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律取消資格。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濱城區(qū)人才服務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本人學歷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和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
(4)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和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或提交相關材料不全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須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