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清理完畢,在賬目核對相符的基礎上即可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3個步驟,即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年終轉賬的程序如下:
1. 年終轉賬
(1)計算出各賬戶的借方和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shù)和全年累計數(shù),結出12月月末的余額;
(2)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并試算平衡;
(3)按年終轉賬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證,并記入有關賬戶。
2. 結清舊賬
結清舊賬的做法如下:
(1)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累計數(shù),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
(2)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shù)”下行的“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結束舊賬。
3. 記入新賬
根據(jù)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按表列出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shù),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qū)別新年度發(fā)生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