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筆試考核,以下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進入我校資格復審程序,請考生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備一套復印件)于2016年7月17日8:30-12:00到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行政樓201會議室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本科、研究生成績單,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2016屆畢業(yè)生可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及就業(yè)協議), 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員證明材料,學生干部證明材料。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面試的,均作為放棄面試處理。
附:2016年非事業(yè)編制輔導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http://www.xzcat.edu.cn/s/2/t/752/d2/ee/info53998.htm
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