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在過去的數年里,全國科研經費有四成真正用于科技研發(fā),六成用于開會、出差、接待等,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部分科研經費用于諸如開會、差旅、接待等必要活動原本無可厚非。但是,把研發(fā)試驗等創(chuàng)造性活動的經費壓低,而拿出大部分用來“社交”,不僅顛倒主次,更難以真正確??蒲谢顒拥纳钊腴_展。
科研經費被濫用,一方面,科研經費管理粗放、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是一個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也源于科研經費報銷制度不合理。因此,要確實保障科研經費“好鋼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地釋放科研生產力和活力。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進一步健全我國科研領域的法律,從法律高度對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規(guī)范和引導。目前,國內還沒有一部關于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jiān)管責任的系統(tǒng)法律。因此,我們必須加快立法步伐,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并且引入公正、公平、公開的專家評審制度,才能有效打破萬億科研經費“開會出差”的怪圈。
二是要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科研規(guī)律、高效規(guī)范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強化創(chuàng)新驅動導向,激發(fā)科研人員的創(chuàng)新精神,激發(fā)科研生產力和活力。建立以“科研項目成果檢驗”為核心的經費使用審核、監(jiān)管機制,確實保障科研項目“把錢花在刀刃上”。
三是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科研經費報銷制度??蒲薪涃M報銷應更為科學合理,開大“正門、前門”,堵死“后門、偏門”,讓科研人員可以心無旁騖、干干凈凈地投身科研,也讓科研經費的使用更多體現出科研中的智力投入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