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職院校、普通中專學校:
2013年招收的初中起點五年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學生,已取得學籍且按教學計劃完成了前三年的學業(yè),并通過舉辦高校與承擔前三年培養(yǎng)任務的中專學校會商組織綜合測試,將于今年秋季進入高等教育培養(yǎng)階段。根據省教育廳要求,現將集中辦理這部分學生進入高等教育階段錄取手續(xù)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13年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皖教發(fā)〔2013〕14號)文件下達的分學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省考試院”)將嚴格執(zhí)行上述招生計劃審核辦理高等教育錄取手續(xù)。
二、測試成績
為順利完成與高等教育階段的教學銜接,確保五年制高職學生的培養(yǎng)質量,各辦學單位應對完成前三年學業(yè)并志愿進入高等教育階段學習的學生進行一定形式的綜合測試。具體測試工作由高校組織進行或由承擔前三年培養(yǎng)任務的中專學校會商有關高校后自行安排。按規(guī)定,測試成績是省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xù)的必備條件之一。為保證上報電子注冊的考生成績數據庫的完整和格式統(tǒng)一,報送考生的測試成績應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文化課和一門專業(yè)綜合課。三門文化課分值各為150分,一門專業(yè)綜合課分值為300分。
三、報名登記
有關高校要對入學新生做好高等教育階段入學報名注冊和登記,并填寫《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學生進入高等教育階段入學登記表》(附件1)。
四、信息變更備案
根據省教育廳《轉發(fā)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皖教職成〔2010〕10號)規(guī)定,普通中專和五年制高職前三年已經注冊的學生(含注冊畢業(yè)學生)各項信息修改屬于信息變更,主要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戶口性質等。對信息變更,應當由學生本人或者監(jiān)護人提供合法身份證明等相關資料,學校負責審查修改后及時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凡牽涉到本次辦理轉錄學生的信息變更的院校,一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備案工作:
1.學校負責審查學生的信息變更申請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經審查確需變更的,由學校在2013年五年制高職錄取新生名冊上進行信息修改并加蓋學校公章后,送省考試院進行備案。
2.辦理信息變更備案的上報材料及要求:(1)學校正式行文的書面報告;(2)信息變更備案登記表(見附件2);(3)已經進行修改并加蓋學校公章的2013年五年制高職錄取新生名冊。
3.辦理信息變更備案的地點:省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東區(qū)4樓423房間,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人大院內),聯(lián)系人:邢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51-63609588。
4.各校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格審查學生信息變更申請和有關身份證明材料,對學生偽造材料、弄虛作假的,以及學校工作人員參與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查處。
五、數據采集
為確保轉入高等教育培養(yǎng)階段學生的錄取信息與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錄取新生的信息基本一致,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信息采集標準,各高校須按照《普通高校五年制高職高等教育階段招生轉錄上報數據庫結構標準》(附件3),認真做好相關信息的采集和數據庫的建立。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各校須上報錄取新生的電子照片信息,各校在辦理錄取時一并上報,電子照片缺一不可,凡電子照片采集不全的學校,將不予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采集參數:電子照片采用JPG文件格式存儲,圖像大小為150*200像素,24位顏色,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背景色為藍色或紅色。文件命名規(guī)則:單個新生照片文件前綴為其“考生號”,后綴為“.jpg”(如15340101890001.jpg)。
各有關高校在上報數據時應認真核對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及考生照片等信息,并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確保各項信息準確無誤,數據(含電子照片)一經上報不得更改。
六、凡涉及休學、留級、專業(yè)調整、轉學等學籍變動的學生,均應提供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當年的原始批件及錄取新生名冊(原件)。由五年制高職轉為三年制中專畢業(yè)的學生,不得辦理高等教育錄取手續(xù)。
七、教育部已實行嚴格的普通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相關錄取信息上報教育部后將不得更改或補充,因此,各有關高校在采集上報有關信息、組織綜合測試、開展錄取等工作環(huán)節(jié)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上報信息庫的內容必須真實反映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招生院校的實際錄取情況,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對信息數據進行篡改。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采集和電子文件制作,確保準確無誤,并按時報送審核。
八、錄取的安排及要求
根據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各有關高校應憑審定備案的2013年中招錄取大表和測試成績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錄取時將數據盤和上述原始資料一并報至省考試院審核。
為不影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信息庫的如期上報,省考試院集中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的時間為6月17日至6月23日,請有關高校務必按時辦理,否則將影響學校電子注冊信息的完整。
為避免人員過于集中,學校等候時間過長,請各校按指定時間段前來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4中的表B22。
錄取地點:省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人大院內),聯(lián)系電話:0551-63609516、63609536(傳真)。
辦理錄取審批時,按普通高校錄取收費的最低標準收取錄取費,即按15元/生標準(皖價費〔2006〕240號)收取。該項費用按實際錄取學生人數收取,學校不得將該項收費轉嫁給學生。
收款單位: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賬 號:184201151979;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執(zhí)收代碼:0620301。
轉賬時請務必在轉賬憑證用途欄內注明“省考試院:2016年三轉五錄取費”,本單位不接納“銀行匯票”。
高等教育階段招生轉錄上報數據庫結構標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