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引進文藝專業(yè)技術人才面試事項公告
為確保我縣民族歌舞團引進文藝專業(yè)技術人才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切實加強民族歌舞團專業(yè)隊伍建設,經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將引進人才面試事項公告如下:
一、 面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2011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
(二) 面試地點: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排練廳。
二、 面試內容
(一) 舞蹈學門類下專業(yè):1.基本功、技能、技巧(15分);2.即興、表演(15分);3.命題(20分);4.道具運用(15分);5. 舞蹈、賞析與評價(15分);6.自編舞蹈(20分)。
(二)音樂學門類下專業(yè):1.原創(chuàng)資料(30分);2.簡題問答(25分);3.視唱聽音(35分);4.即興創(chuàng)作(10分)。
三、面試要求
面試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劃定最低聘用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成績達80分(含80分)以上者根據引進人才職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成績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者一律不予聘用。
請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考生按時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由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