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通知:對符合條件的2016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guān)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員條件
(一)對象范圍
2016年普通院校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且具備以下條件:
1.河南省虞城縣戶籍;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nèi),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二)學歷標準和普通話等級要求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guān)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號)規(guī)定的學歷標準和普通話等級要求執(zhí)行。
二、前期準備工作
申請人在提交材料及現(xiàn)場確認前,須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申請人須于2016年6月27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2.網(wǎng)上申報時間:4月18日—4月29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注冊網(wǎng)上申報賬號。
3.體檢時間:5月6日早晨7:00(虞城縣小學路老防疫站)。
4.申請人到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三、提交材料及現(xiàn)場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學信網(wǎng)下載的有效期內(nèi)《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二)提交材料及現(xiàn)場確認日期
申請人務(wù)必于:6月27日—6月28日,攜帶需提交材料到虞城縣教育局人事股現(xiàn)場確認。
虞城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