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2016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工作基本規(guī)范
1、復試教師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試前向外界公布復試教師名單,面試題庫等復試相關內(nèi)容均須嚴格保密。
2、復試教師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要一視同仁、客觀公正,并在原始評分表上簽字。
3、面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
二、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程序
考生的復試包括資格審查、體檢、筆試和面試等主要內(nèi)容;資格審查和體檢由研招辦統(tǒng)一安排,筆試和面試由研究生部組織。
考生在接到同意復試的正式通知后,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資審確認單”(我校研招網(wǎng)下載專區(qū)下載http://yjs.cueb.edu.cn/yz/xiazaizhuanqu/2016-03-18/4051.html)、學歷證書原件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資格審查時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考生須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向研招辦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否則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準予參加體檢以及研究生部組織的筆試和面試。復試時還需向研究生部提交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一份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學術成果復印件和其它獲獎證書等材料。
我校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忌w檢前一天晚上22:00后應禁止進食,并注意休息。
體檢收費共106元(交至校醫(yī)院)。請?zhí)崆皩Ⅲw檢表上的姓名和專業(yè)填好。
2、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復試時間為2016年3月24日。復試地點為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校本部啟鑄恭溫樓。
具體的復試時間和地點:
1)資格審查:校本部啟鑄恭溫樓(學校西門對面)2層E段,3月21-4月30日工作時間。
2)體檢:校本部醫(yī)院,3月21-24日及28日,上午8:00-10:30。
3)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筆試 3月24日10:00——12:00 啟鑄恭溫樓c-123 請考生務必提前30分鐘簽到
面試 3月24日13:30 啟鑄恭溫樓c-123 請考生提前30分鐘簽到
備注:請考生務必在復試前完成研究生部資格審查
筆試:請攜帶資審確認單,本人身份證原件
面試:請攜帶資審確認單,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復試通知單,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一份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學術成果復印件和其它獲獎證書等材料。
三、復試考核方式
1、筆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由不少于5名復試教師為一組進行面試。面試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學習經(jīng)歷與志向、綜合素養(yǎng)(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誠信評判,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四大部分。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的具體辦法:各專業(yè)需建立專業(yè)面試題庫,試題數(shù)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不少于3道專業(yè)題做答。
2)學習經(jīng)歷與志向評定的具體辦法: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問的方式進行,復試小組需對考生學習經(jīng)歷、本科專業(yè)、學習成績、本科論文、報考志向等內(nèi)容進行評定。
3)綜合素養(yǎng)考核的具體辦法:通過提問,加強誠信評判。人文素養(yǎng)和舉止禮儀的考核主要從言談舉止等方面來考察。
4)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
四、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yè)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試占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占10分,專業(yè)素質與能力15分,學習經(jīng)歷與志向15分,綜合素養(yǎng)10分。
五、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的依據(jù)(一志愿考生和調(diào)劑考生名單分別排序)。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平均分(折合為百分制)x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x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權重50%,復試權重50%。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P>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六、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
考生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于4月5日之前公示,公示時間為 10個工作日。
七、考生接待電話
研究生部培養(yǎng)辦:010-83951523、83952165,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