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長城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國際化水平,促進學校與國際高水平大學的交流,北航在部分學科(見附件1)試點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招收培養(yǎng)博士生,入選學生分別按照雙方要求注冊入學,達到雙方培養(yǎng)要求者可獲得雙學位。
一、 報名條件
以下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博士生:
(1) 獲得北航2016年本科直博擬錄取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 獲得北航2016年申請考核擬錄取資格的考生;
(3) 符合北航2016年碩博連讀申請條件的在讀學歷碩士生;
(4) 參加北航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學考試并符合招生學院復試要求的考生。
僅招收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 選拔辦法
考生須向招生學院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博士生報名表》(附件2),由招生學院和外方高校共同選拔。
北航和外方導師根據考核結果,共同提出擬錄取意見,通過北航導師所在學院上報研招辦。
三、 時間安排
專項計劃復試可以與非專項計劃復試合并組織,也可以單獨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招生學院安排并通知考生。
招生學院在2016年4月30日前向研招辦提交本學院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培養(yǎng)博士生擬錄取名單。
四、 學習方式
錄取考生須于2016年9月份到北航入學報到,學習期間有關要求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及聯(lián)合培養(yǎng)協(xié)議執(zhí)行。
學生須按外方高校要求的時間派出,按合作計劃進行學習和研究,未經允許不得中途改變計劃。逾期無故未派出者,取消導師的合作培養(yǎng)資格。
詳情請查看: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