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心理學科創(chuàng)建于上世紀50年代初期,1985年12月經原廣東省高教局批準成立心理學系,2012年7月成立心理學院。學院師資科研力量雄厚,現(xiàn)有教授26人,副教授21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9人,碩士生導師47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獲得者4人,廣東省“珠江學者”特聘教授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4人。心理學科在發(fā)展過程中,創(chuàng)造了一系列的佳績:1986年教育心理學首批獲批廣東省重點學科,2001年獲批心理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同年,心理應用研究中心獲批“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省部共建),2002年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獲批國家重點學科,2003年心理學獲批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06年心理學科獲批廣東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2008年獲批“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yǎng)基地”,2009年華南師范大學心理學實驗中心獲批“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全國心理學界第一個),2010年心理健康與認知科學實驗室獲批“廣東省重點實驗室”,2012年心理學一級學科獲批廣東省第一層次建設攀峰重點學科。此外,“廣東省突發(fā)事件心理援助應急技術研究中心”、“廣東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和“廣東省心理學會”也均掛靠于我院。在2009年、2011年教育部組織的全國高校學科評估中,華南師范大學心理學科連續(xù)兩屆均排全國第三名(兩屆的第一、第二名均分別為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大學)。我院已成為華南地區(qū)乃至全國重要的心理學研究和應用人才培養(yǎng)基地,本著吸納人才、加強優(yōu)秀生源校際交流的原則,歡迎全國各高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赴我院深造。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學生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申請學生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
二、接收專業(yè)、人數(shù)及學宿費
接收專業(yè)代碼及名稱 | 擬接收人數(shù) | 學制 | 學費 | 住宿費 |
心理學學術型碩士(含040201基礎心理學、040202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040203應用心理學、040204計量心理學) | 不超過29人 | 3年 | 8000元/年 | 視不同住宿條件,450—1600元/生/學年 |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碩士) | 不超過5人 | 2年 | 18000元/年 | |
045400應用心理(專業(yè)學位型碩士) | 不超過5人 | 2年 | 21000元/年 | |
071400統(tǒng)計學(心理統(tǒng)計方向) | 不超過1人 | 3年 | 8000元/年 |
注:擬招收推免生人數(shù)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shù)為準。
三、申請和選拔考核程序
1.申請人即日起可在推免生預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101.4.63.89:8260/)進行預報名,該系統(tǒng)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不再使用。
2.申請學生9月28日起可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專業(yè)志愿。
3.學院于10月6日前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tm)向申請學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4.申請學生回復。申請學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36小時內確認同意參加復試。
5.學生復試。
(1)時間與地點:10月9日上午8:00—9:30復試資格審查,10:00—13:00面試,16:00—18:00專業(yè)筆試;地點均在心理學院;
(2)復試內容與形式: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復試總成績?yōu)?00分,其中面試占60%,筆試占40%,復試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
6.申請學生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需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需驗原件。
(4)近三個月的體檢表(若當天來不及體檢,可于復試后五日內補交),可在招生考試處網站下載體檢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醫(yī)院或我校醫(yī)院體檢,未提交體檢表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接收;我校醫(yī)院的體檢時間為10月9日、10月15日8:00——11:30,14:30——17:00;
7.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學院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后,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送待錄取通知,申請學生須按要求及時在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通知。同時,學院將擬接收的學生名單報學校招生考試處,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在招生考試處或二級招生單位網頁公示10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且核查屬實的學生,將取消已發(fā)送的待錄取通知。
8.學院擬將在10月23日前將接受待錄取且公示無異議的推免生名單報學校招生考試處,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9.最終錄取推免生名單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在研招網推免系統(tǒng)備案公布的為準。
三、獎助體系:初定獎助體系如下,最終以學校發(fā)文為準。
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三部分組成。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和特殊困難補助;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標兵、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等各類先進個人稱號。
(一)研究生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學研究成果顯著,參與社會實踐與社會服務活動表現(xiàn)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yǎng)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名額及資金均以當年國家下達文件為準。
2.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主要用于獎勵支持各方面表現(xiàn)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yǎng)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yè),分為新生學業(yè)獎學金和二、三年級學業(yè)獎學金。
類別 | 等級 | 獎勵標準 | 比例 |
新生學業(yè)獎學金 | 一等 | 1萬元 | 推免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總成績排名前5%的新生 |
二等 | 0.6萬元 | 其余所有碩士新生 | |
二、三年級學業(yè)獎學金 | 一等 | 1萬元 | 20% |
二等 | 0.8萬元 | 30% | |
三等 | 0.6萬元 | 50% |
3.社會資助獎學金
社會資助獎學金是社會團體、企業(yè)或個人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勵我校研究生奮發(fā)學習而出資設立的獎項。如吳小蘭慈善助學金、時代地產獎學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設立獎項。
(二)研究生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蓋我校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0.6萬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2.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
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學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數(shù)的15%設置“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標準為8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發(fā)放,由學校專項經費支付;助研崗位由導師或科研課題項目組根據(jù)科研工作需要來設置,助研津貼從導師或科研課題組項目經費中支出。
3.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按照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貸款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用于補助研究生個人發(fā)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經研究生院審批后,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補助。
(三)研究生榮譽稱號
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標兵、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體活動標兵、研究生文體活動先進個人、研究生志愿服務標兵、研究生志愿服務先進個人、研究生社團活動標兵、研究生社團活動先進個人等。
六、其他事項
1.申請學生須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6年9月1日前未獲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聯(lián)系電話、郵箱與地址。電話:020-85212295/020-85216483,郵箱:xlxyygb@126.com,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心理學院105研工辦;接受咨詢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00。
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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