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和學校《北京化工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的要求,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制定2016年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如下:
一、組織管理:
化學工程學院成立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根據國家和學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分專業(yè)招生規(guī)模、推免生接收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本單位推免生復試的具體組織。
二、招生專業(yè)
我院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列學科、專業(yè)或領域均招收推免生。各學科、專業(yè)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yè)招生規(guī)模的50%。
三、復試比例
我院2016年推免生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控制在推免生招生規(guī)模的120%以內。
四、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大學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3、滿足我校各接收推免生學科、專業(yè)或領域提出的要求。
4、申請人外語水平須滿足下列條件:原則上國家六級水平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對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外語要求可降低到國家四級水平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
5、申請學科、專業(yè)或領域只限與申請人本科所學專業(yè)同一學科門類,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申請。
6、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較強。
7、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學術不端行為,無違法違紀記錄。
8、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五、報名方式
所有推免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辦理相應手續(xù),否則該考生在國家的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接到復試通知者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推免生同意參加復試必須在網上確認,不確認者申請無效。
六、復試程序
1、復試報到:
同意參加復試的推免生須在9月29日下午2:00-5:30到工程樓A201報到,報到時需交納復試費100元。
2、資格審查:
復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忌鷳趶驮噲蟮角埃?月29日中午12:00之前)將以下材料原件的pdf電子掃描件發(fā)送至buctchemgrad@163.com進行資格審查,并需在復試報到時攜帶以下相應材料: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生證需復印注冊頁);
(2)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3)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1份;
(4)CET-6(CET-4)成績單或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其它證明申請人學術水平和業(yè)務能力的學術論文或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1份;
(6)由本科所在學校提供的報考研究生政審表1份(可登錄“碩士研究生考生系統”下載《思想政治情況表》,本校推免生不需提供思想政治情況表)。
提交復印件材料紙型為A4紙,復印件統一左側裝訂提交,復印件均留存至學院。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時間初步定于9月30日上午9:00,面試地點:化學工程樓。推免生可在9月30日早7:00到工程樓A208門口查看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分組及地點。
綜合面試的內容包括報考專業(yè)所涉及的相關基礎理論及專業(yè)知識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側重考查專業(yè)水平、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等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未滿60分),直接不予錄取,面試結束后,復試小組給出面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錄滿為止。
七、體檢
擬錄取推免生須參加校醫(yī)院組織的體檢,體檢時間為9月30日上午8:00-9:30,地點在北京化工大學校醫(yī)院。體檢需空腹,體檢費60元。外校推免生如能提供當地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的體檢證明材料,可不參加本校體檢,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推免生,一律不予錄取。
八、錄取
學院將在復試結束后根據復試成績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網上確認同意被錄取,否則不予錄取。
九、其他注意事項
1、導師雙向選擇:所有考生在報到時領取《導師學生雙選認定書》,擬錄取考生如已選定導師,請雙方簽字后將《導師學生雙選認定書》交到化學工程樓A208,如導師未定,開學后學院會統一進行安排。
2、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公示時間:10月25日-10月30日。
3、五月底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達我校。
北京化工大學化學工程學院
2015年9月22日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