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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復試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博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為強化復試在博士研究生錄取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實際能力與發(fā)展?jié)摿?,完善拔尖?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保證錄取質量與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 錄取方案總則
我校2015年獲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均為學術學位指標,重點服務于學校及學科的長遠發(fā)展,主要用于提升學校的總體科研競爭力??剖耀@得的招生計劃首先用于確保擁有國家自然基金課題(或同級別重大課題)導師的招生。每名導師最多接收3名博士研究生(含碩博連讀)??剖腋鶕W校的總體指標分配辦法及院系招生指標分配細則,制定本科室的指標分配方案。導師的具體招生名額需由科室導師組集體決策的方式決定。違規(guī)操作的科室,學校將酌情給予違規(guī)個人削減下一年招生指標的處罰。
首輪差額復試結束后,院系科室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剩余指標由學校收回統(tǒng)籌再分配。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報名階段的報考導師僅供參考,科室按照本科室所獲批的招生計劃,通過對考生的復試考查,確定擬錄取生源。擬錄取生源在復試合格錄取后由復試小組確定最終的導師。
二、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復試名單
根據國家醫(yī)學考試中心2015年全國博士外國語指導分數(shù)線,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外國語50分,專業(yè)基礎課60分,小語種英語加試60分。學校各院系專業(yè)科室根據本科室報考生源情況及科室的實際復試需求,按照不低于150%的比例確定復試生源名額。研究生院根據考生外國語成績及各專業(yè)科室上報的復試名額,在上線考生中依序確定復試生源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予以公示。未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三、 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并探索高層次專業(yè)人才的成長規(guī)律和選拔規(guī)律,堅持學術標準,確保生源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2.堅持公正公開。政策規(guī)范透明,程序公正公開,結果主動公示,監(jiān)督機制健全,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考生合法利益。
3.堅持全面考察。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考察的基礎上,還要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動手能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 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繼續(xù)實行三級管理。
(一) 學校層面
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復試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部署和監(jiān)督檢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部署和落實各項規(guī)則及具體工作;組織和指導二、三級管理部門科學有序地開展復試工作。
(二) 院系層面
各二級院系成立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院系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部署和監(jiān)督檢查本院系各三級管理部門的復試考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召開所有復試教師工作會議,進行復試工作培訓,使復試教師了解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和工作責任、掌握復試方法,保證質量;負責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工作教育;負責審核各專業(yè)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須妥存?zhèn)洳?;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 科室層面
三級管理部門須成立科室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科室主任總負責,按照需要設立一個或多個復試小組,并指定本科室學術帶頭人為復試小組組長,負責具體實施復試操作并確定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備案。復試小組應事先制定面試的評分標準,并報院系備案。鼓勵有條件的科室,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備博士招生資格的導師都有機會參加復試評審。復試小組成員由復試小組組長選定,成員人數(shù)至少5人,并需另指定一名秘書負責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復試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同時做好復試記錄。
五、 復試
(一) 復試的組成
1.筆試
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guī)定專業(yè)課在復試過程中考核。各復試科室原則上要組織本科室復試考生的專業(yè)課筆試,時間為2個小時,總分100分。其中:外文筆譯25分、外文摘要25分、專業(yè)知識50分。
按照國家錄取文件要求,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不能為空。未組織專業(yè)課筆試的科室,復試小組必須根據考生在復試面試過程中所掌握的專業(yè)知識及專業(yè)外語程度,給出專業(yè)課筆試的成績。
復試筆試成績不計入初復試總成績,但要求及格。專業(yè)課筆試不及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2. 面試
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包括學術水平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2部分。
⑴ 學術水平考查
包括專業(yè)知識、專業(yè)外語及專業(yè)綜合素質3部分,滿分10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25分,專業(yè)外語25分,專業(yè)綜合素質50分。
專業(yè)知識著重考察考生對所申請專業(yè)知識的掌握情況。專業(yè)知識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yè)課面試題目。
外國語著重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接收能力,按照《中國醫(yī)科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外國語測試方案》執(zhí)行。
專業(yè)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其綜合分析表達能力,了解其對專業(yè)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發(fā)表的文章、論文等;還包括對考生特長、興趣愛好的了解和其他情況的了解等等。
學術水平考查各單項成績均要求達到60%分位的及格水平,單項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⑵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分,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 復試面試規(guī)范性要求
1. 提前命題、提前取題,試題數(shù)量要充足,避免重復使用;
2. 復試小組成員應堅持原則,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地做好復試工作;
3. 面試正式開始前,復試小組應事先商定評分標準;
4.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應避免出現(xiàn)遲到、早退、吸煙、考生答題過程中接聽電話、隨意進出考場等不規(guī)范行為;
5. 復試小組商議與復試工作相關事宜時,應回避考生;
6. 考生人數(shù)較多的科室應充分準備,加強復試小組人員投入,避免教師疲勞工作;
7. 仔細記錄每名考生的面試問答情況,給出評語,并認真、完整填寫復試記錄冊及復試評分表。面試期間,面試記錄表上的面試成績不得改動。如出現(xiàn)錯誤需改正,須由面試組長和所有面試組成員對改動成績予以確認,并在改動的成績旁簽名。面試結束后,面試記錄及面試情況表不得更改;
8. 復試過程中或結束后,不得給考生任何許諾和暗示;
9. 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須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實錄入管理信息系統(tǒng),杜絕漏登分、錯登分;
10. 復試面試,須全程錄像錄音,所有復試材料須妥善保管,其中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三年直至該生畢業(yè)離校;未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一年。
(三) 復試成績的評定
復試小組成員根據每個考生的面試情況當場評分,取平均值為該考生的復試成績;當存在某個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20%時,則視該分數(shù)為無效分,去掉該分后重新計算其平均分。
(四) 初復試總成績
初復試總成績=外國語成績*0.25+專業(yè)基礎課成績*0.25+復試面試成績*0.5,初復試總分要求達到60分,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六、 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向復試小組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應屆畢業(yè)生
復試通知書、身份證、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教育部學籍電子信息報告、學生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碩士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綜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
2. 往屆畢業(yè)生
復試通知書、身份證、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電子信息備案表、碩士學位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碩士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畢業(yè)院校檔案館復印并加蓋檔案館公章)、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
七、 復試時程
5月5日-5月15日。
八、 擬錄取
1. 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各學院對擬錄取的博士生必須進行復試,并將復試結果在本院系公示,復試合格方可錄取。對復試不合格、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向考生本人發(fā)出不予錄取的通知。各學院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備案。
2. 替補錄取
如有擬錄取生源放棄錄?。ㄈ鐢M留校就業(yè)放棄)時,其占用的錄取指標首先在原科室依外國語成績等額替補;如原科室再無合格生源,則指標收回。收回指標在全校范圍內,在差下考生中按外國語成績依序擇優(yōu)錄取。
3. 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最終的擬錄取名單,由我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4. 擬錄取其他事宜
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 責任認定與追究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jiān)[2005]4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追究有關領導或負責的責任;
3.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追究有關當事者的責任。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章第十三條規(guī)定,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卷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在評卷、統(tǒng)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
5.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卷的;
由學校紀檢部門和研究生院組成博士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學院在博士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證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研究生院將對各院系的復試材料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10%,對復試組織不規(guī)范,材料留存不完整的院系、科室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削減比例為不合格材料占抽查材料的比例。
十、 咨詢與申訴方式
聯(lián)系人:姜老師, 崔老師,單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4-31939466
電子郵件:cmu_yzb@126.com
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qū)蒲河路77號中國醫(y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A204房間)
郵政編碼:110122
遼寧省招考辦研招處:024-86981076
本復試錄取方案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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